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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史视野下的法律史研究”系列讲座第四十一讲:清代的宫廷司法——以《国朝宫史》为中心
2026/6/17
2026年6月15日下午两点,“整体史视野下的法律史研究”系列讲座第四十一讲“清代的宫廷司法——以《国朝宫史》为中心”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教授、副院长陈煜担任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腾主持,与谈嘉宾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仰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胡斌、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胡祥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李典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启成、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李若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帅一等数位来自不同学校不同学院的老师,此外,本次讲座还获得数十位本院、外院师生的广泛参与。
本次讲座主讲人陈煜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教授,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与传统法律文化,著有《皇帝如何断案》《清末新政中的修订法律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一段往事》等多部专著,出版译著《传统中国法的精神》《传统中国的法律逻辑和司法推理——海外学者中国法论著选译》等,在《法学研究》《清华法学》等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
本次讲座以《国朝宫史》为核心史料,陈煜教授对《宫史》的性质进行了界定,结合《宫史》中的案例和《钦定内务府则例》《钦定宫中现行则例》的规定,对清代宫廷司法的主体和管辖权限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介绍了清代宫廷司法的一般程序,法律条文与案例并证,文字与图例并用,使听者对清代宫廷司法的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

与会学者就各自的专业领域进行了评议和提问。李典蓉教授补充了《国朝宫史》的写作背景和目的以及《则例》的作者和其不具名的原因。胡斌讲师针对讲座内容提出了一系列深刻的问题,如“宫廷司法”的概念界定、不同朝代内廷治理成效更多取决于司法因素还是行政因素等。胡祥雨教授对讲座可继续探讨的方向提出了期待,希望能够继续深化不同案件的处理的分类,看是否能发现一定的规律。李启成教授对讲座中提及的《宫史》的双重性质进行了进一步阐发,并希望能细化宫廷司法中宫内与宫外的区分。王帅一对宫廷司法概念的界定和太监与皇权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洞见性的观点,并提出《宫史》一类政书类文献如何从现代法学视角进行理解的问题。李若晖教授从政治的角度对皇权与《则例》一类内廷规定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为《则例》的制定原因和“干政”的认定方式的分析提供了创新性的视角。宋玲老师针对“宫廷司法”的题目提出了为什么使用“司法”而非“处分”的问题。高仰光教授对各位老师关注的两个问题——如何界定“宫廷司法”与《宫史》的性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期望能就现代法学的哪些词汇可以用于过去这一问题达成共识。陈煜教授对各位老师的发言一一予以回应。
下午五点,讲座在热烈的讨论中迎来尾声,主持人朱腾教授精要总结后,主讲人、主持人与与谈嘉宾合影留念。

文:张艾
图:刘文昊